Oct 16

借款紛爭 不指定

admin , 15:52 , 借款分類 , 評論(0) , 引用(0) , 閱讀(1587) , Via 本站原創
 2007年9月22日,長期在南京做生意的趙坤在回阜陽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死亡。2007年12月,趙某便將父親的第二任妻子王某告上法庭。趙某訴稱,王某於1994年4月與其父親趙坤結婚。王某與趙坤經營藥品和共同生活期間,向趙某借款合計465000元。2007年趙坤出車禍死亡後,王某便拖延給付借款。為此,請求依法判令王某償還該借款。

  趙某提供的證據顯示,其於2007年3月至2007年8月共分8筆給被告匯款248000元,趙坤借趙某款10000元,2007年7月20 日、2007年9月17日借合肥市嘉城醫藥有限公司款74490元,此款由原告代償付給了合肥市嘉城醫藥有限公司,該公司將趙坤的借條退給了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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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6
     為了滿足從事信用活動的機構在信用交易中對信用信息的需要,專業化的征信機構依法采集,調查,保存,整理,提供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活動。如果您向銀行借錢,那麼銀行就需要了解您是誰;需要判斷您是否能按時還錢;以前是否借過錢,是不是有過借錢不還的記錄;等等。

    銀行的信貸員打電話給您單位、上門拜訪……兩星期、甚至更長的時間後,銀行才會告訴您是否給您借錢。真是銀行累,您也煩,借錢可真夠麻煩的。

    現在好了,銀行了解您信用狀況的方式變簡單了:它們把各自掌握的關於您的信用信息交給一個專門的機構匯總,由這個專門的機構給您建立一個“信用檔案”(即個人信用報告),再提供給各家銀行使用。這種銀行之間通過第三方機構共享信用信息的活動就是征信,為的是提高效率,節省時間,快點兒給您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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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14
      事情是這樣的,發生在幾年前鄰居劉某向我借錢時,我們沒有約定利息。後來劉某用借我的錢做生意賺了一大筆,我覺得他應向我支付一定的利息才公平。借錢未約定付利息借款人可只還本金是嗎?

   在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據此,你與劉某在借款時沒有約定利息,依法應當視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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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8
     借款申請人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家庭成員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已利用銀行住房貸款或公積金貸款購買個人住房且尚未結清的,再次申請個人按揭貸款,其貸款屬於購買第二胎以上住房,貸款執行相應首付比例和利率規定。

      如借款申請人辦理個人按揭貸款時,在金融機構均沒有個人按揭貸款余額的,可比照執行首次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優惠政策。

  對於屬於購買第二胎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不得低於40%,辦理商用房按揭貸款時,借款申請人首付比例不得低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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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4
蔡姓醫學生上網援交,3天內共匯款13次,還包括向不知情的女友借錢,總了5萬3千元,匯款金額高達23萬6千餘元,卻連援交女的模樣也沒看到,才恍然大悟上當並報案。

蔡某回想被騙的經過,覺得自己真的很扯。他說,很感謝父母協助還清向同學的借款,對於學妹女友的不離不棄,也讓他感動莫名。

連匯13次 還跟女友借錢,以見面費、會員費、保證金等名目,要求蔡生匯款,蔡生先是匯了數萬元,後來小安一直未現身,蔡生起疑,為了拿回匯款,再向友人、女友分別借款,前後共匯款13次,共23萬6999元,但後來因小安的電話再也打不通,才驚覺被騙向基隆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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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10
梁先生十多年前了6200元給好朋友黃某,不料此後多年,黃某一直逃避還款,即使梁先生告上了法院,對方仍無動於衷。

工作人員在黃某不接電話的情況下,堅持給他發短信講法律、講道理。在第13條短信發出後,黃某終於被打動,他才主動到法院償還了這筆借款借錢給朋友時需小心謹慎,需簽好字據證明,最好有法律效應,如你已向朋友借錢,務必在約定好的時間內償還,否則會給方心裏上造成負面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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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 7
王姓婦人在家中接到詐騙集團電話,對方先是要王婦猜猜看是哪位親朋好友,順勢自稱是友人洪太太,誆稱因感冒喉嚨不適聲音有變,含糊寒暄幾句後希望能借錢週轉,王婦不疑有詐,匯款12萬元至對方指定郵局帳戶。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隔天又打電話給王婦希望再借款70萬,王婦此時察覺不對勁,表示這麼大的數目要與家人商量後再決定。

警方當下請王婦向友人洪太太查證並無電話借錢週轉一事,確認是詐騙案件,此時詐騙集團又來電,警方順勢要王婦告知對方到台中市雷中街家中取款,經埋伏當場逮捕前來取款的54歲王姓女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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